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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山县中心医院常年法律顾问公开选聘公告

2026-01-052334

为规范医院运营管理,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,提升依法治理水平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管理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法律需求,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常年法律顾问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选聘对象

具备合法资质、专业匹配、经验丰富的律师事务所,或兼具法律与医学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。

二、核心服务内容

涵盖医患纠纷处理、诉讼仲裁代理、合同审核管理、日常法律咨询、法律专题培训、重大事项法律支持等,法律顾问需对工作中接触的医院商业秘密、患者隐私等承担保密责任。

三、参选基本资格

1. 律师事务所须持有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》且有效存续。

2. 原则上在本县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或主要执业场所位于本县,能及时响应服务需求。

3. 律所核心服务律师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;参选律所需拥有医疗卫生法律事务服务经验。

4. 近三年内无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、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及其他重大不良执业记录,无失信被执行信息。

5. 具有公立医疗机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者优先。

四、选聘关键流程

1. 报名及材料提交:2026年1月5日—1月9日17:00,参选律所可通过密封现场递交方式提交材料。

2. 资格初审:2026年1月12日—1月14日。

3. 评审比选:初定于2026年1月15日组织评审会,采用综合评分法(服务团队专业能力10分、法律服务方案30分、服务报价20分、现场陈述与答辩30分)。

4. 结果公示:2026年1月16日—1月20日,在医院官网公示选聘结果。

5. 合同签订:2026年1月21日后,与拟聘方开展合同谈判并签订服务合同。

五、报名方式

1. 材料递交:密封现场递交。

2. 联系人:13874718577(龙)、15074685356(王)。

3. 联系地址:中心医院门诊楼1012室(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)。

六、附件查阅

本次选聘的详细要求、评分标准及参选模板,可登录蓝山县中心医院官网【院务公开-通知公告】栏下载查阅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1. 参选律所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,取消参选或聘任资格。

2. 参选材料未密封、逾期递交、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且无法说明理由等情形,一律按废标处理。

3. 医院不承担参选方准备及提交材料产生的任何费用。

4. 本次选聘最终解释权归蓝山县中心医院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。

 

 

蓝山县中心医院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小组

2026年1月5日


附件一:蓝山县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法律顾问选聘方案.docx


附件二:蓝山县中心医院常年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.xls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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